2023-12-06 15:24:23 来源:中房网
根据《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智慧建筑评价管理办法》和《智慧建筑评价标准》t/crea 002-2020、t/cbimu 14-2020,我协会组织专家对前期申请智慧建筑标识的项目进行了评审。现将2023年11月评审通过的智慧建筑项目(见附件)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,时间2023年12月7日—12月15日。
在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,请提出书面意见向我会反映。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,个人意见必须实名(附身份证复印件)和联系电话。
意见反馈: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住宅技术委员会
电话:010—58934672
附件:2023年11月批次智慧建筑项目
中国房地产业协会
2023年12月6日